11371525004312634J/2020-26739663
冠縣政府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建設規劃
2020-03-13
冠縣人民政府關于《冠縣17個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的批復
有效
無
2020-03-13
冠政發〔2020〕15號
冠縣人民政府關于《冠縣17個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的批復
冠政發〔2020〕15號
北館陶鎮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單位報請審批的北館陶鎮1個、冠縣城區16個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冠縣北館陶鎮恒升路南側、323省道西側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冠縣城區16個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
二、完善公共服務設施,科學構建城鎮空間布局。以《控規》各地塊為突破點,有效配置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科學構建城鎮空間布局。突出空間結構的引領作用,做好公共空間與公共環境的營造。
三、加強規劃組織實施。《控規》一經批復必須嚴格按照規劃實施,把規劃落到實處。要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
冠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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