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92A/2025-45953475
冠縣人民政府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
2025-12-25
?冠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冠縣第三批歷史建筑名錄的通知
有效
無
2025-12-25
冠政發〔2025〕8號
冠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冠縣第三批歷史建筑名錄的通知
冠政發〔2025〕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部門):
為加強我縣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更好地傳承歷史文化,保留歷史記憶,彰顯地域特色,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山東省歷史建筑保護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第370號)、《聊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聊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2號)等文件要求,通過全面普查、充分調研、專家論證及社會公示等程序,確定清水鎮劉屯村創業記石碑、范寨鎮孔里莊村古井、北館陶鎮魏莊村創業紀念亭共3處建筑為冠縣第三批歷史建筑,現予以公布。
各權屬單位要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山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歷史筑的建檔、掛牌、維護修繕和活化利用,加強歷史建筑保護法律法規宣傳,設置明顯的歷史建筑保護標志,標明保護范圍,研究落實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措施,協同所在鄉鎮共同做好我縣歷史建筑保護管理各項工作。
附件:冠縣第三批歷史建筑名錄
冠縣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冠縣第三批歷史建筑名錄
序號 | 名稱 | 位置 | 結構 | 年代 | 簡介 |
1 | 劉屯村創業記石碑 | 冠縣清水鎮劉屯村村委會院內 | 石材 | 90年代 | 建于1995年,建筑面積約3平方米,詳細記錄了劉屯村村莊發展史,以及全國勞模劉蘭盈書記帶領人民群眾平荒治沙、栽植果樹、創業致富的感人事跡,具有一定的紀念意義。 |
2 | 孔里莊村古井 | 冠縣范寨鎮孔里莊村村委會西南角 | 磚石 | 明代 | 建于明代,建筑面積約3平方米,該古井為本村唯一飲用水源,體現了明代時期打井技術、民風民俗以及水文特征,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 |
3 | 魏莊村創業紀念亭 | 冠縣北館陶鎮魏莊村村中心西側 | 磚石 | 90年代 | 建于1997年,建筑面積約10平方米,高度7.5米,紀念老書記帶領魏莊村民打井平地、治沙改堿、統一村莊規劃、保護耕地,把魏莊村黨支部建打造成為全區最有凝聚力、戰斗力支部,艱苦奮斗的優秀事跡,具有一定的紀念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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