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由 | 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議 | 建議編號 | 第180209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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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人 | 王海生 | 收到日期 | 2023-04-07 10:25:00 |
| 內容 | 安全、環保、消防等這些主管部門應該繼續推進“放管服”改革,高水平的由管理向服務轉變,充分尊重、支持、善待民營企業和營造親商、重商、護商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優化提高服務的手段、方式和舉措。 建議:應完善相關業務指導督導機制,定期對企業開展業務指導督導服務。對待企業出現的問題,如果是首次發現,應給予整改時限,并明確指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結束后,督導組應該到企業進行檢查,如果沒有按照要求整改的情況,再予以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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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單位答復意見 | |||
| 單位名稱 | 冠縣應急管理局 | 答復日期 | 2023-06-25 10:25:00 |
| 答復內容 | 王海生代表: 你在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所提出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議》收悉,經調查研究,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努力消除隱患,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持續穩定。但安全生產領域仍存在薄弱環節,過去長期積累的傳統風險還沒有完全消除,有的還在集中暴露,新的風險又不斷涌現。同時,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又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現在的安全生產工作仍然處于爬坡期、過坎期。 一、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以來,每周確定專家服務日,我局組織5個指導組帶領專家對轄區企業開展診斷式服務,現場排查安全隱患,推動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建設安全隱患AI預警分析平臺,對違規行為進行抓拍分析,可精準識別非雙人作業、有限空間非指定工作人員靠近、貨叉上站人、無防脫鉤裝置吊裝等違章作業行為,并及時推送至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確保第一時間應對處理,切實提高問題隱患治理水平。 二、依法依規開展執法工作。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旨在通過“利劍高懸”,有效打擊震懾違法企業,保障守法企業的合法權益。現行的《安全生產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2014年、2021年進行過三次修改,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三點:一是罰款金額更高,事故罰款由20萬元至200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至1億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事故罰款數額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F在對特別重大事故的罰款,最高可以達到1億元的罰款。 二是處罰方式更嚴,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即責令整改并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改整頓,并且可以按日連續計罰。三是懲戒力度更大,采取聯合懲戒方式,最嚴重的要進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 三、實施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嚴格落實《聊城市應急管理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 聊應急函字〔2021〕16號)和《聊城市應急管理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2年版)》(聊應急函字〔2022〕28號),目前,在安全生產方面8項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2022年以來,對3家企業的共3項輕微違法行為實施了不予行政處罰。 四、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工作。2023年3月31日,印發了《冠縣應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進一步規范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推進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盡責,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效能。根據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縣整治“重復檢查、多頭執法、隨意處罰”攻堅行動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行政檢查事項清單》,規范行政檢查事項,避免重復檢查。2023年4月7日,制定了“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抽查計劃,并進行了公示。 下一步,我們將在嚴格執法同時,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實現安全執法和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達到服務企業、推動安全發展的目的。最后,感謝你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支持。 承辦人:朱敬濤 聯系電話:18563551788 冠縣應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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