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4-08-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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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4-08-27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行政許可)
二、辦事依據
1.【法律法規】《消防法》(1998年4月通過,2019年4月修正)第十一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查,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
2.【部門規章】《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對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查制度。 特殊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 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
三、申報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四、申請材料名稱、來源、數量及介質要求

*已在政務網上提報材料,不用再提供材料。
五、批準流程
受理-許可
六、受理窗口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北環路和武訓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東(科創綜合體最南側高樓)605-606窗口
七、受理窗口工作時間
5月-9月夏季辦公時間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4:30-18:00;10月-4月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法定期限
20個工作日
九、承諾時限
????1個工作日
十、收費標準和依據
不收費
十一、受理機構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冠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受理窗口電話:0635-7022007;0635-7022008
業務咨詢電話:0635-7022052
十二、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
冠縣政務服務網(http://lcgxzwfw.sd.gov.cn/gx/)
十三、監督舉報方式
監督電話:063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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