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5-10-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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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農業農村局
2025-10-10
冠縣2026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入庫指南
根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國家林草局關于加強中央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的通知》(國鄉振發〔2021〕3號)、和《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鄉村振興局等5部門關于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意見》(魯財農[2022〕1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庫建設,提升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26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入庫指南。
一、基本原則
(一)突出重點。統籌整合各方資源,儲備一批補短板促發展項目。突出重點群體,優先支持監測幫扶對象、脫貧戶增收。突出重點內容,推動幫扶產業提檔升級、提質增效。聚焦短板弱項,繼續支持彌補農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和急需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設施項目。
(二)聚焦關鍵。加強工作的系統謀劃,緊緊圍繞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縣域富民產業,支持全產業鏈的關鍵環節,解決產業提檔升級的關鍵制約。
(三)壓實責任。發揮各級黨委政府在督促強化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領導作用。壓實實施主體責任,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資金項目指導監督管理責任,凝聚資金使用管理合力。聚焦項目儲備、項目實施、績效管理、聯農帶農機制等重點環節,提升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水平。
(四)堅持依規使用。按照中央、省、市有關要求,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精準安排使用資金;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未明確績效目標的項目、未明確聯農帶農機制的經營性項目和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無關的項目不得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
二、銜接資金支持重點和項目支持對象
(一)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
1.重點內容。以產業發展規劃為引領,重點支持具有較好資源稟賦、良好市場前景、帶動增收能力強的種養業,延伸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和以農業產業為主體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統籌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業,并建立健全聯農帶農富農機制。
2.關鍵環節。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以促進全產業鏈發展、產業集聚發展為方向,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促進產業提檔升級。支持推廣良種良法和先進生產加工技術,購買技術服務。支持建設必要的水、電、路、網等配套于具體產業項目的農業生產設施,以當地農產品為主要原料供應的加工、產地冷藏保鮮等產業配套設施,鼓勵建設標準化生產、加工、倉儲基地。支持農產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產銷對接,促進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
3.扶持方式。可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重點產業、重點環節。落實精準幫扶要求,中央和省級銜接資金優先保障到人到戶項目的資金需求,重點支持監測幫扶對象、脫貧戶發展生產增收。通過以獎代補政策設計,引導其擴大種植養殖規模、應用良種良法、調整優化生產結構等,通過參與生產提高家庭經營性收入。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引領帶動作用。依托上述主體實施的產業項目,財政投入資金應優先形成固定資產,并通過方案、協議等形式,明確土管流轉,就業務工、帶動生產、幫助產銷對接、資產入股、收益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村級集體經濟,避免簡單入股分紅,確保群眾充分受益,并向監測幫扶對象傾斜。鼓勵順應產業發展規律,立足當地優勢資源稟賦,統籌支持產業發展的各渠道資金,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和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壯大縣域富民產業,讓農民群眾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二)統籌支持促進增收的其他相關領域。
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幫扶對象、脫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到幫扶車間就業,優先聘用監測幫扶對象、脫貧人口等從事公益崗位,幫助就業創業增收。可對跨省就業的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幫扶對象)適當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促進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幫扶對象)穩定轉移就業。對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含監測幫扶對象)安排“雨露計劃”補助,幫助提升就業能力,可利用少數民族發展任務資金支持少數民族特色產業和民族村發展。
(三)支持必要的基礎設施補短板。
1.重點內容。扎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根據城鎮和村莊布局分類,支持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重點支持因地制宜補齊農村供水設施短板,穩步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許適當安排資金改善影響群眾基本生活條件的村(農場)內道路、橋梁、排水、垃圾清運、生活污水處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支持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規劃建設、集中連片民族村整體規劃建設,推動民族村整體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護利用。銜接資金支持的村內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要避免與其他渠道的資金重復安排。
2.支持方式。可因地制宜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實施項目建設,具備條件的可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監測幫扶對象、脫貧人口、其他農戶等就地就業,允許在科學規劃、統籌謀劃的基礎上,采取分領域推進的方式,解決符合資金用途的1-2項突出短板,看準一件抓一件;或者統籌相關領域資金,集中連片改善村內基礎設施條件,確保建一個成一個。鼓勵開展銜接鄉村振興集中推進區建設,統籌各類資金資源,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利用銜接資金支持的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要根據發展水平、發展階段合理確定建設標準,杜絕形象工程。
(四)明確經營性項目的聯農帶農機制。
1.重點內容。對申報入庫的經營性項目,需建立聯農帶農機制,根據項目類型和財政銜接資金投入規模,確定具體的聯農帶農方式、標準和預期成效。
2.聯農帶農方式。(1)帶動農戶發展生產。積極推行經營主體直接帶動農戶發展生產的利益聯結模式,引導支持經營主體與農戶通過訂單生產、托養托管、產品代銷、保護價收購等多種方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形成經營主體與農戶在產業鏈上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發展意愿和能力的農戶納入產業發展之中,增加農戶經營性收入。
(2)吸納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積極推動經營主體通過吸納就業等方式,建立與農村勞動力的利益聯結。支持經營主體拓寬用工渠道,擴大用工數量,規范用工方式,積極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穩定增加農村勞動力工資性收入。對勞動能力較弱的農村勞動力,支持通過設立鄉村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幫助其實現就業增收。
(3)促進農戶共享資產收益。使用幫扶資金的經營性項目,應明確所形成幫扶項目資產的產權歸屬和收益分配方式,并通過方案、協議等形式予以明確,確保發揮聯農帶農作用。引導支持農戶以資金、土地、房屋、自有設備等資產入股經營主體,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獲得收益;鼓勵農戶通過土地流轉、房屋租賃等方式獲得租金收益,增加農戶財產性收益。
(五)杜絕用于負面清單事項。
嚴格按照中央、省級和市級銜接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資金,不得將資金用于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無關的支出,包括:單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購置支出、修建樓堂館所、發放各種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性補助、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工作經費;償還債務本息和墊資等。低保、醫保、養老保險、臨時救助等有穩定、固定資金渠道的綜合保障措施,教育、衛生、養老服務、文化等有相應資金渠道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按原資金渠道予以支持。
(六)項目支持對象
冠縣各縣直行業部門、鎮級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行政村)、自然村集體經濟組織(自然村)。
三、項目入庫申報程序和需要提供材料
村級項目(含到戶項目)入庫實行“村申報、鎮審核、縣審定”的報審程序,鎮級、縣級統籌實施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報送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入庫項目進行審定。要嚴格入庫程序,強化論證評審,入庫項目要保證有效性和規范性,確保儲備項目質量。
擬納入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的項目,應有以下基本內容(共11項):項目名稱、項目單位、項目類型、建設性質、實施地點、實施期限、建設任務、資金規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聯農帶農機制等。
(一)村級申報
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召開村兩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研究確定本村申報納入2026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的項目(或覆蓋本村的鄉級、縣級申報入庫項目),形成會議記錄。并在村級事務公示欄公示7天無異議后,向所在鎮(街道)提出項目入庫書面申請。
(二)鎮(街)審核
鎮(街)在收到村級項目申報入庫申請后,召開鄉鎮(街道)黨政聯席(擴大)會議,相關班子成員,鄉村振興、財政、經管、農業等鄉鎮(街道)站所負責人等,有必要的可邀請相關村負責同志參加,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必要性以及項目申請書主要內容進行全面審核,審核意見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確定入庫申報項目在鎮(街)街道政務公示欄公示7天無異議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報縣農業農村局。
(三)縣級審定
縣農業農村局要聯合各行業部門召開會議對各鎮(街)項目進行會審。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建設、環保、財政、發改、農業農村、水務、人社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各鎮(街)報送項目的科學性、合規性、可行性進行論證,審核是否符合有關規劃,是否符合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是否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任務需求相匹配,是否符合本地實際,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合理等。聯合審核通過后,出具審核意見,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審核后的項目,結合相關規劃及資金計劃,合理確定項目庫規模,報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結果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項目庫并予以公告,信息要保持長期公開狀態。
四、工作要求
各鎮(街)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層層壓實“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工作人員逐一核查把關項目”的工作責任體系,確保項目申報入庫程序履行完備,資料真實可靠,項目實施質量高、績效優、帶動力強,能順利和完整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目標績效。要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耐心回應群眾反映和關注問題。要堅持項目申報入庫“三公示-公告”制度,充分發揮監督舉報平臺和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作用,確保項目申報入庫在陽光下操作。
冠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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