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2235437/2024-45327849
冠縣人民政府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2024-03-20
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冠縣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無
2024-03-20
冠政辦發〔2024〕2號
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冠縣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辦發〔2024〕2號
各鄉鎮(街道)、相關縣直部門:
《冠縣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冠縣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遏制農機安全事故,推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根據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機發〔2022〕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活動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扎實推進《“十四五”國家安全生產規劃》和《山東省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有關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服務鄉村振興為目標,以依法監管、規范執法、優化服務為路徑,轉變監管方式,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果,鞏固發展“政府負責、行業主抓、部門協作、群眾參與”的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提高我縣農業機械化安全生產提供堅實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活動達到以下目標:農機安全生產政府重視和社會關注程度進一步提升,部門配合密切,農機安全監管工作規范,制度機制健全;農業經營服務組織農機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應急管理體系更加健全;農機安全監管規范化、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機監理裝備、安全基礎設施和基層監管網絡更加健全;農機安全生產氛圍更加濃厚,為民服務理念進一步增強,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實;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意識和駕駛操作技能普遍提高,農機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顯著減少;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三率”水平逐年提升,農機事故持續下降。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4年3月1日—4月30日)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采用出動宣傳車、發放明白紙等形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農機,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意義,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農機手對創建“平安農機”示范縣的認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集中創建階段(2024年5月1日—7月31日)
根據平安農機示范縣考評標準,結合我縣實際,成立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推動活動扎實開展。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平安農機”和農機安全“十百千”創建活動。同時,全力抓好農機監理大廳、示范鄉鎮(街道)、示范村、示范合作社辦公場所和基層設施建設。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4年8月1日—10月31日)
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創建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對創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檢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確保檢查驗收達標。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創建“平安農機”示范縣是強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重要活動,也是促進“平安農機”鄉村建設的具體行動,對促進新農村建設,增加農民收入,確保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創建“平安農機”活動與“三農”工作結合起來,納入政府考核體系中。創建“平安農機”示范鄉鎮(街道)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確保創建“平安農機”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縣政府安排必要的資金,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將安全生產工作經費,國務院規定免征的農機安全監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創建平安農機工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進行。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全縣的工作部署,制定具體的實施工作細則,明確目標和任務,認真組織開展創建工作。
(二)強化宣傳,營造創建氛圍。農機安全宣傳是預防農機事故、確保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防護措施。活動開展期間,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通過村廣播、標語、宣傳欄、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農機安全宣傳“五進”、農機“安全生產月”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印制宣傳材料、制作教育警示片、在農機綜合服務窗口和農機考試、檢驗場地設置農機安全宣傳專欄等方式,營造安全生產良好氛圍。
(三)發揮基層作用,夯實創建基礎。將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著力點、工作重心放在鄉鎮(街道)、村,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兩級在創建活動中的作用,確保鄉鎮(街道)、村推進“平安農機”創建工作深入、持久地開展。同時,發揮農機合作社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作用,完善農機安全管理網絡,使創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戶。
(四)加強指導,扎實推進。根據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各階段的重點,縣農業部門要深入基層,加強對示范鄉鎮(街道)、村、農機戶及合作社的工作檢查指導,強化服務意識,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幫民解憂、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觀念,做到工作服務到地頭、宣傳動員到農戶,扎實地推進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同時,要認真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全面提升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總體水平。
(五)密切配合,健全聯管機制。各鄉鎮(街道)及縣農業農村、應急管理、交警等部門要按照“平安農機”創建目標和標準,密切配合,健全農機安全聯合管理和行政執法機制,切實抓好農機道路交通安全,促進農機安全發展。加強對鄉村道路的動態監管,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查處拖拉機違章駕駛等非法行為,切實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牌證發放、年度檢驗等源頭治理,建立農機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六)定期考核,嚴格創建標準。“平安農機”創建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工作目標、計劃,及時研究解決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創建活動落到實處。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每年將按照創建“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的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對鎮街開展創建活動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冠縣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冠縣創建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邢同凱 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申延龍 冠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趙振東 冠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 員:邊春霞 冠縣財政局副局長
梁 寒 冠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么乃運 冠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谷躍賓 冠縣應急管理局三級主任科員
朱玉東 冠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大隊長
謝洪濤 冠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董書志 清泉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劉晨茜 崇文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韓 吳 煙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張小冬 斜店鄉副鄉長
李維彩 東古城鎮一級主任科員
孫漢利 北館陶鎮副鎮長
馮書棟 萬善鄉人大主席
李衍彬 店子鎮農林水服務中心主任
邊 鵬 清水鎮農林水服務中心主任
張德坤 蘭沃鄉副鄉長
張保群 甘官屯鎮人大主席
柴 喆 柳林鎮黨委副書記
李壯利 范寨鎮黨委副書記
曹洪濤 辛集鎮副鎮長
杜景武 定遠寨鎮農林水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姚富曉 桑阿鎮副鎮長
許欽勇 賈鎮副鎮長
沙 敏 梁堂鎮副鎮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申延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么乃運任副主任,負責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創建活動結束后,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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