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5-1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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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民政局
2026-05-15
冠縣民政局行政執法主體信息
主體名稱 | 冠縣民政局 |
聯系方式 | 0635-5100219 |
辦公地址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西環路685號 |
機構職能 |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中共冠縣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研究全縣行政區劃優化設置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牽頭負責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全縣鄉級行政區劃代碼管理工作,負責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際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全縣地名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和更名審核工作。 (五)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負責婚姻登記工作。 (六)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七)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全縣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八)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全縣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縣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九)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全縣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擬定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省級、市級財政撥付和縣級財政安排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使用。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民政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加民政服務機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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