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2-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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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民政局
2026-02-27
冠縣城鄉特困人員辦事指南(最新)
一、辦理事項
特困人員供養辦理申請
二、辦理依據
(一)《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二)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
(三)山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魯民〔2021〕45號);
(四)《冠縣民政局關于印發<冠縣社會救助事項審批權限工作規程>的通知》(冠民發〔2022〕17號);
(五)《冠縣民政局 冠縣財政局關于調整部分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冠民發〔2022〕19號);
(六)《冠縣民政局關于印發<冠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社會化照料護理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冠民發〔2023〕18號)。
三、辦理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一)60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 16 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四)經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
(五)設區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生活來源。
前款所稱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優待撫恤金、高齡津貼不計入在內。特困人員財產狀況指申請人擁有的全部動產、不動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商業保險、證券、基金、理財、債權等金融資產,機動車(普通二輪和三輪摩托車、殘疾人用于功能型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船舶,房屋、地產,開辦或者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等形成的資產,其他財產。
以下情況不能認定為特困人員:
(一)人均金融資產超過當地年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2 倍的;
(二)擁有兩套及以上產權住房,或者申請特困之前 1 年內以及享受特困期間購買超過當地住房保障標準面積商品房的;申請特困之前 1 年內或者享受特困期間,興建、購買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標準裝修住房的;
(三)擁有機動車輛(普通二輪和三輪摩托車、殘疾人用于功能型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船舶、大型農機具的;
(四)通過離婚、贈與等方式放棄或轉讓應得財產份額,或放棄應得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等經濟利益,足以影響對其特困人員身份認定的;
(五)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性活動的;
(六)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在執行以上規定的同時,可本著有利于加強對特困人員保障關愛的原則,根據各自實際和財力條件,對家庭財產狀況規定進行細化和調整。
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履行義務能力:
(一)特困人員;
(二)60 周歲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三)70 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四)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五)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同時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困境兒童認定條件的未成年人,選擇申請納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的,不再認定為特困人員。
四、特困人員救助標準
人員類別 | 年度總額(元/年/每人) | 年度保障標準金額(元/月/每人) |
城市分散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 | 14904 | 1242 |
農村分散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 | 11748 | 979 |
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 | 10800 | 900 |
全護理特困人員護理補貼 | 7512 | 626 |
半護理特困人員護理補貼 | 3756 | 313 |
全自理特困人員護理補貼 | 2268 | 189 |
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形式分為在家分散供養和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堅持“自主選擇、托底供養”的原則,特困人員自主選擇分散或集中供養形式,鼓勵和支持能自理能力特困人員在家分散供養,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員原則上實行中心敬老院托底集中供養,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不發放給個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
根據《冠縣民政局關于印發<冠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社會化照料護理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冠民發〔2023〕18號),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服務費不再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戶,由縣統籌使用,結合分散特困人員的實際需求,根據個人生活自理能力分檔制定照料護理服務標準,按照差異化服務原則,購買第三方服務機構服務。主要包括日常清潔、個人助潔、生活照料、助行服務、就醫陪護、緊急救援等上門服務。
五、申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上所有頁復印件。
3、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承諾書、授權書。
4、殘疾人還應當提供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
5、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六、辦理流程
申請人應當向本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在提出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意愿時,經申請人授權后,由鎮(街)通過“一門受理”登記分辦,提請區民政局開展經濟狀況核對;經核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鎮(街)民政辦通知申請人正式提交申請,鎮(街)按程序 10 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對擬確認為特困人員的,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公示期為 7 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決定。對公示有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重新組織調查核實,視情組織民主評議,在 10 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重新公示。對確認為特困人員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為其建立完善的救助供養檔案,并從確認之日下月起,給予相應的救助供養待遇。對不予確認為特困人員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作出決定 3 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七、救助供養工作流程圖

八、辦理渠道
| 序號 | 咨詢辦理單位 | 聯系電話 | 具體地址及路線導航(點擊查看) | 辦理、咨詢時間 | 收費依據及標準 |
1 | 民政局 (僅提供咨詢服務) | 0635-5100301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清泉街道西環500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2 | 冠縣政務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880901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崇文街道冉子路366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3 | 清泉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100883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清泉街道冠宜春路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4 | 崇文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6025633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崇文街道西環路396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5 | 煙莊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6055123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煙莊街道和諧路5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6 | 斜店鄉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730004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冠縣斜店鄉冠斜路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7 | 東古城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740032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東古城鎮利民路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8 | 北館陶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670000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北館陶鎮東街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9 | 萬善鄉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7016772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萬善鄉善政街56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0 | 店子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610061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店子鎮為政路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1 | 清水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7113696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清水鎮清淵路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2 | 蘭沃鄉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7225155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蘭沃鄉岳楊路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3 | 甘官屯鄉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630926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甘官屯鎮堠碼路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4 | 柳林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577580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柳林鎮政通路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5 | 范寨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531609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范寨鎮忠冠路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6 | 辛集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7116771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辛集鎮岳楊路205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7 | 定遠寨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7116365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定遠寨鎮政府路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8 | 桑阿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7225568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桑阿鎮街駐地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19 | 梁堂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872123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冠縣梁堂鎮政府街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20 | 賈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 0635-5131196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賈鎮勤政路府前街1號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無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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