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7-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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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6-07-27
冠縣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等特殊需求政策及解讀
一、政策依據
根據《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二、政策內容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第四條“學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的,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提前向學校提出延緩入學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一條“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附具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檢查證明,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延緩入學、休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
三、政策解讀
冠縣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聯合校提出申請,并附具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檢查證明,報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批準。延緩入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縣各類普通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和符合招生入學政策在校就讀的學生。
五、實施日期
《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六、政策咨詢
冠縣教體局基礎教育科,聯系電話:0635-5286825。
七、辦理流程

八、辦事指南
請點擊查看: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縣級權限)
解讀機構及聯系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冠縣教育和體育局
咨詢電話:0635-528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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