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6-08 17:45
/2026-46218721
冠縣第二實驗小學
2026-06-08
冠縣第二實驗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教師辦公室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煙、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九、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燃氣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十、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向教育體育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準后方可舉辦。
十一、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魯公網安備371525000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