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單位: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 征集時間:2023-06-15~2023-07-15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34號)和《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形成《冠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可當面或在線反饋至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電子文檔請同時發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5日。
聯系人: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成連賓
電話:0635-6055569
郵箱:gxhbjwkk@lc.shandong.cn
地址: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建設路世紀大廈706室 ?
郵編:252000
互聯網方式:點擊頁面右側“我要發表意見” 可在線提交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按照生態環境部和省市工作部署,制定本預案。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聊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
三、起草過程
(一)起草單位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
(二)方案起草情況
2023年6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此項工作,與聊城環境科學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簽訂技術服務合同,開展減排清單及預案編制工作。
四、主要修訂內容
為保持應急工作的體系連續性,延續了2020年的預案體系,在此基礎上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34號)和《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三個應急預案的通知》(聊政辦字〔2023〕25號)主要修訂調整以下內容:
1、應急啟動級別仍舊由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
黃色預警啟動條件由原來的“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調整為: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啟動條件由原來的“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調整為: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啟動條件由原來的“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調整為: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的。
2、《預案》新增了以臭氧(O3)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內容:當O3的預測日AQI>150持續2天及以上時,啟動臭氧重污染應急響應,響應不分等級。
修訂后預案內容主要包括總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報預警、應急響應、保障措施、信息發布、應急演練、預案管理、責任追究和附則共10部分,明確了重污染天氣發生預警和應急時各部門的職責、應急措施等。
五、關于施行日期的說明
本預案由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冠縣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冠政辦字〔2020〕5號)同時廢止。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由縣指揮部辦公室印發實施,并向社會公開。
六、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
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O3預警
七、應急響應分級
黃色預警→Ⅲ級應急響應
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
紅色預警→Ⅰ級應急響應
O3預警→O3重污染應急響應
八、什么是空氣質量指數(AQI)?
是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指數,通常以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CO)、顆粒物(PM10))、臭氧(O3)作為核算因子。
九、什么是細顆粒物(PM2.5)?
細顆粒物(PM2.5)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2.5μm(微米)的顆粒物, 也稱為可入肺顆粒物。細顆粒物(PM2.5)的來源可分為自然源和人為源。自然源包括風揚塵土、火山灰、森林火災、海鹽等; 人為源包括一次顆粒物和二次顆粒物。一次顆粒物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到大氣中的顆粒物,包括燃煤煙塵、工業粉塵、機動車排氣、建筑及道路揚塵等; 二次顆粒物是排放到大氣中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氨、揮發性有機物等通過發生復雜的化學反應而產生的顆粒物。細顆粒物(PM2.5)可能產生引發人體呼吸道阻塞或炎癥、致病病毒搭“順風車”入體內致癌、影響胎兒發育造成缺陷等危害。
十、什么是臭氧(O?)?
臭氧(O?)又稱為超氧,是氧氣(O?)的同素異形體,在常溫下,它是一種有特殊臭味的淡藍色氣體。臭氧主要分布在10~50km高度的平流層大氣中,極大值在20~30km高度之間。地表臭氧對人體,尤其是對眼睛,呼吸道等有侵蝕和損害作用,對農作物或森林也有害。
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
具體聯系人:成連賓
咨詢電話:0635-6055569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聊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
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1條,予以采納1條,詳情見下表:
意見來源 | 反饋途徑 | 反饋時間 | 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內容 | 采納與否 | 采納與否理由 |
李** | 電話 | 2023.7.10 | 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行業中酸洗工序不涉及四項主要污染物建議酸洗工序正常生產 | 是 | 四項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SO2、NOX、VOCs,鑒于目前經濟形勢且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行業屬于非重點行業 |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
2023年7月16日
《冠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
該意見征集已結束,無法進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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